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,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制造业创新体系,提升产业链创新链协同水平,根据《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建设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等有关规定,结合全省产业发展实际,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2026年重点支持方向
聚焦工业“六基”以及先进制造技术、工艺、产品、装备和服务平台,重点推动人工智能、空天信息、量子科技、能源装备、工业母机、高端仪器、智能农机、前沿材料、健康消费品、生物医药、绿色低碳产业、文化科技融合等产业领域开展研发创新,以制造业龙头企业为科技创新主体,建设高水平制造业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平台。
二、创建基本原则
(一)突出前瞻重点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,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、重点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发展方向,优先在基础条件好、带动作用强的领域统筹谋划布局,同时面向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加强前瞻谋划和储备培育。
(二)分批梯次推进。统筹考虑不同领域发展基础、成熟程度和功能定位,按照“成熟一个、推进一个,培育一批、储备一批”的基本思路,分批次、有重点推进。
(三)统筹分类布局。对已有布局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布局,对同一产业链、同一细分赛道方向相近、功能交叉的进行整合优化,优先支持综合型制造业创新中心布局,合理补充专业型制造业创新中心,形成综合型引领、专业型支撑的布局格局。
三、申报条件
相关产业应在我省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集聚,产业创新发展的需求迫切;建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(协会/学会);拥有研发条件与市场主导带动能力突出的龙头企业;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准确、溢出效益明显。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申报领域原则上属于国家或我省已布局的重点领域,申报单位或其股东单位是该领域已成立的创新联盟的重要成员。
(二)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聚焦申报领域的创新研发,独立或联合拥有比较突出的创新优势和行业领导力。
2、创新管理组织和机制完善。技术专家委员会拥有多名省内行业知名专家,科研团队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且其中拥有多名高级技术职称专家。
3、具有较强的产学研用合作基础以及技术转移扩散、成果转化应用、孵化企业等相关能力。
4、自愿创建创新中心,承诺保障资金、人才、场地等创新研发要素供给,持续推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。
5、近三年内,没有严重的失信记录或违法行为。
(三)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经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论证,符合国家或我省产业发展需求,创新路线和建设规划内容明确、涵盖面宽广、先进性明显、可行性充分,预期经济社会效益良好。
(四)已具备一定的创新研发条件和工作基础。其中:
1、综合型创新中心。由我省该领域拥有领导力的企业牵头、联合省内外若干家行业骨干企业或上下游单位组建,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、实缴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。整体创新实力居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。
2、专业型创新中心。申报单位为我省该行业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、高校、研发机构;建有省级创新平台或省内领先水平的科研试验软硬件条件;通过自主创新积累了一批高水平创新成果;近三年,年均研发经费投入额不少于500万元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单位自主申报。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,自主编制《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单位申报书》(见附件1)。其中,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类型(综合型/专业型)、具体名称、功能定位和技术创新路线图由申报单位先行研究提出,并于4月1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(3份)及其电子文件(含WORD文件、全套材料扫描后的PDF文件)送到所在市州工信局(联系人见附件3)。
(二)市州审查推荐。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《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条件及要求,对申报材料特别是建设方案进行逐项审查,认真开展现场核查,切实把好推荐审核关。对经审查符合创建申报条件并拟推荐申报的,要出具明确审查意见,提出具体支持政策,签字盖章后正式行文推荐(见附件2),于4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、申报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文件统一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。原则上,长沙市推荐总数不超过8个,株洲市不超过5个,其他各市州不超过3个。对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的,不得推荐申报。
(三)评审批复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评审论证(含答辩),对通过论证并在官网公示无异议的,将发文批复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具体领域名称、功能定位、创建单位名称以及主要岗位负责人。
联 系 人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刘理可
电 话:0731-88955401
地 址: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
电子邮箱:4913087@qq.com
附件:
